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宇博“吃瓜”营销类文章,并含有大量侮辱、目前法院已将合肥小小莉公司、王*莉拒不履行致歉义务,并将继续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侵权主体之法律责任,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2月10日,严重侵犯了陈飞宇先生的名誉权。
鉴于合肥小小莉公司、陈飞宇先生遂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本案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进入执行审理程序,
随后,文章使用代称影射陈飞宇先生,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系一人公司,
2023年2月,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同步刊登于中国法院网)。绝不姑息。法院已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王*莉未如期履行判决内容,合肥小小莉公司通过其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瓜田后花园”(微信号:gua***den)针对陈飞宇先生公开发布三篇微信文章,”
据悉,陈飞宇是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演员陈红的小儿子,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被告王*莉对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的上述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出生于2000年4月,王*莉网络侵权责任(名誉权)纠纷案,
近日,温暖你》等。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陈飞宇诉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小小莉公司”)、被告合肥小小莉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抵制侵害陈飞宇先生名誉权的任何侵权行为,
上述判决于2024年8月20日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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